根据广州立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举报,白银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个体工商户庞某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在其洗涤用品货架上有“立白”牌三种规格包装的洗衣粉,外包装与立白系列洗衣粉的真品几乎一致,所标的售价也与日常销售的立白产品价格相当,当执法人员要求庞某出具进货票据时,庞某无法出具,经广州立白公司业务员进行现场鉴别,该批洗发粉全部属于假冒立白公司厂名、厂址以及侵犯立白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据当事人庞某交待,这批洗衣粉是从一流动上门送货车上批发进货的,共进了153袋,已经销售了5袋。
当事人庞某销售假冒广州立白公司厂名、厂址以及侵犯立白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的违法事实。白银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法规对当事人庞某进行了处理。
